洁身自好,谨慎前行
--谈谈因婚恋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给我们的启示
俗话说:“出来混,欠的账迟早要还的”。
首先介绍两起案例。
一、2023年7月21日,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通报,7月20日21时50分许,警方接群众报警称:一男子在千峰南路某小区附近将另一男子及一名女子捅伤。接警后,警方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工作,犯罪嫌疑人刘某(男,39岁,太原市人)被当场控制,受害人赵某娥(女,37岁,大同市人)、张某涛(男,37岁,宁夏石嘴山人)经120抢救不治身亡。经初步审查,犯罪嫌疑人刘某交待,其怀疑妻子赵某娥与张某涛有不正当关系并疑似开房,便尾随至千峰南路将二人捅伤后致死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二、2022年7月30日下午,乐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,公安机关30日在沐川县黄丹镇山中搜索发现一具男性尸体,符合高坠死亡特征。
经现场勘查、技术检验和DNA检验鉴定,确系犯罪嫌疑人李某(男,36岁,沐川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)。
记者从公安机关了解到,7月26日,李某在持枪击伤2人、持械杀害3人后逃逸。记者从沐川县公安局了解到,伤者分别是女性杨某及其堂弟,死者为杨某的子女以及他们的爷爷。
据了解,李某与杨某于2020年底相识并建立情人关系,二人还有一些金钱往来。
以上案件给我们什么警示呢?
现实生活中,故意杀人的案件时有发生。在这些故意杀人案件中,最多的是因婚恋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案。有的是老公把出轨的老婆杀了,有的是老婆把出轨的老公杀了,有的是老公把老婆的情人杀了,有的是情人之间的互杀等等,不一而足。
婚姻是美好的,爱情也是美好的;但是,我们追求婚姻爱情必须要遵守社会道德,遵守国家法律,一旦逾越了这条底线,引发婚恋纠纷甚至故意杀人在所难免。一旦这样的悲剧发生了,给我们自己、给家人、给社会都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。
退一步讲,如果因为我们的婚恋出现了问题(如出轨等),从而产生了纠纷,也应该通过符合道德、符合法律的手段解决,切不可采取极端手段;否则,害人害己,后悔莫及。
一句话,洁身自好,谨慎前行,我们的生活才会过得更稳当、更扎实、更幸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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